|
市教委要求初中小学不得开除学生
2007-02-10 20:05 来源: 北京晨报
      本市学校今后将不得以停课、劝退等方式变相剥夺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除学生。市教委昨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要依法追究责任人、校长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日前通过的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只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是不得开除。如果违反规定开除学生,将依法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论坛精选
·地铁上带行李箱的人明 ·搬来几片云彩,偷得一
·15公里坝河至通州大运 ·4月28日,北京莲花池公
·望京小街 ·帕萨特 不看征信
·真的跟吃了苍蝇一样恶 ·热爱阅读小达人
·重磅消息 苏州高考202 ·来广营附近这个夜市也
·董袭莹又一次让人明白 ·广东佛山86岁老人与已
·坝河千亩湖处小桥已经 ·征集一下望京初期老照
·夏天还得小水桶包 ·热爱阅读小达人
·出发了 ·好消息:坝河临时桥明天
·阅读《鲁滨逊漂流记》 ·有人买水遇到过水瓶被
望京网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