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教委要求初中小学不得开除学生
2007-02-10 20:05 来源: 北京晨报
      本市学校今后将不得以停课、劝退等方式变相剥夺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除学生。市教委昨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要依法追究责任人、校长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日前通过的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只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是不得开除。如果违反规定开除学生,将依法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论坛精选
·粉色的天空 ·元旦放假安排
·我的摄影日记~桥下光影 ·天气预报
·脚后跟痒是怎么回事儿 ·今日签到123
·清冷的早晨……周二早 ·蜡像馆英模
·美团小象超市居然有花 ·户补充国博户外
·签到成功 ·今日签到
·哄自己开心,是一辈子 ·孩子挑食,就做这个素
·冰城冰雕冰雪又成热点 ·天通苑十多年烂尾楼终
·快乐天天 ·我是一个追星族
·中华书局道歉:我们深 ·腿部静脉曲张的人天儿
望京网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