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导航:
首页
>>
教育文字头条
>> 初中小学不得开除学生
市教委要求初中小学不得开除学生
2007-02-10 20:05 来源: 北京晨报
本市学校今后将不得以停课、劝退等方式变相剥夺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除学生。市教委昨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对教师严重侵犯学生人身权的案件要依法追究责任人、校长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日前通过的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只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是不得开除。如果违反规定开除学生,将依法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论坛精选
·
电信政企套餐送宽带太
·
终于无人(装修的工人
·
做件好事儿,开心一天
·
“差点撞上去”!脉动
·
小沙发,1.2米,适合出
·
多么多么的现实。。。
·
做人,若要少烦恼,舍
·
小时候的蠢事大概5岁多
·
#夏至
·
武昌鱼没吃上
·
太热啦
·
这得为南湖派出所点赞
·
夏天看看绿色
·
2025一9一3抗战胜利大
·
震惊!天通苑东三旗郊
·
人社部:个人养老金领
·
今晚的户外好似蒸笼 怎
·
大阪处处是中文
·
荷花即将盛开
·
窗台之美,花饰窗檐。
望京网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