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售假而被判赔9万元的安贞华联商厦,再次因售假被诉上法院,消费者王某称其在该商厦购买的羊绒裤无羊绒成分,而要求该商厦退还货款740元,并赔偿鉴定费600元。日前,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消费者王某称,2006年10月21日,他到安贞华联商厦购物,营业员向其推荐了一款羊绒裤,并称该羊绒裤质量非常好。在营业员的推荐下,他一次性购买了两条羊绒裤,共花费了740元。然而,穿着之后,他发现羊绒裤一点儿也不暖和,而且质地也不是很好。怀着疑虑,他到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四十四站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是他所购买的裤子的纤维不含羊绒,鉴定出的纤维也与产品标签上标示的纤维含量不同。
王某认为,安贞华联在买卖合同中存在欺诈,故起诉要求其退还购货款740元,并承担鉴定费600元。据悉,朝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