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介美家置地公司告购房者跳单败诉
2009-04-10 15:14 来源: 京华时报
    虽然双方有防“跳单”的协议,客户还是低价通过另一家中介买了同一套房屋,被第一家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认定防“跳单”的协议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显失公平,驳回了中介公司的全部诉求。

  去年9月,吕女士想买房,于是找到北京美家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家置地公司),看中了位于安定门外的一套房屋,报价为175万元。随后双方签订《委托看房协议书》,约定该公司向吕女士推荐包括上述房屋在内的四套房屋;如未通过该公司购买所推荐的房屋,吕女士需赔偿双倍佣金及一切连带损失。最终吕女士买下这套房屋,但并未通过美家置地公司,而是通过我爱我家中介公司。

  去年年底,美家置地公司一纸诉状将吕女士告上法庭,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防“跳单”的协议,吕女士属于违约,应该赔偿双倍佣金等5.25万元。

  庭审时吕女士说,同一套房屋我爱我家的报价比美家置地公司低了20万元,而且告知了这套房屋处于贷款抵押状态,暂时拿不到房产证,最终她以150万元的价格买下。她认为,美家置地公司没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对自己买房没有提供任何帮助,自己有权自主选择经营者,鉴别和挑选房屋,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我们签订的协议属于霸王条款,应该是无效的。”

  法庭审理后认定,《委托看房协议书》中关于吕女士看房后只能通过美家置地公司购买所看房屋,否则就应支付相应违约金的约定,剥夺了买房人自由选择中介机构和定价协商的权利,对买房人显失公平,应该撤销这个合同条款。

  >>以案说法

  限制权利条款无效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说,中介和买房人签订的是格式条款。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如果订立合同条款的一方,有限制对方权利、加重对方责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就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应当属于无效。

 论坛精选
·财税代理,1200年 ·初夏的美丽
·逆光下的鼠尾草 ·周一偶遇金龙巡游
·北小河两岸的睡莲醒了 ·[烟花]专业解决全北京
·本来就是几千的播放量 ·希望用得上
·今晚的月亮是上弦月 ·签到
·80女交友征婚 ·要求某个事情顺利,准
·苋菜馅贴饽饽,香 ·看看这是哪里,是不是
·可可浸长安,一口越千 ·好好吃饭……晚饭
·【法会小故事】学生的 ·随缘即是无为 2024年1
·白话佛法(广播讲座) ·有缘分的人你救他很容
望京网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