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青年勒索钱财后撕票 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
2009-04-18 09:19 来源: 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 孙思娅 通讯员 李佳)17日上午,因绑架他人勒索钱财并撕票,刘建军和毛记两人被市一中院分别判处死刑和死缓,共同赔偿死者家属75万余元。

  刘建军和毛记分别只有24岁和23岁。法院查明,2008年3月21日晚,二人在望京一家银行附近实施了他们预谋已久的绑架。二人用刀威胁女子胡某,将对方逼在轿车内,劫持到房山区,抢走胡某随身携带的2000余元现金,并从她卡里取走1万余元。第二天,两人电话联系家属索要6万元赎金。

  胡某的丈夫唐某接到电话后立即报警,并于当晚从外地赶回了北京,之后几天内,分数次汇出了6万元。然而,在从银行卡中取出2万元现金后,刘建军和毛记用胶带捆住胡某的手脚,贴住胡某的嘴巴鼻子,致使胡某被闷死。二人将尸体焚烧,并将抢来的轿车丢弃在燕山附近。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将毛记抓获,他交待出了同伙刘建军,随后刘建军也被抓获。法院鉴于毛记揭发了同伙刘建军,并赔偿了胡某家属的部分损失,因而酌情对他处以了缓刑。

 论坛精选
·你早,连心桥! ·长途拼车(车找人)
·清爽的“焙茶粥&玉子烧 ·推荐莫言的酒国
·一个月瘦30斤牛不牛 ·蔡磊已丧失语言功能,
·这是牡丹还是虎掌 ·游记十三
·每年中秋必须被强制消 ·好消息!大学生就业好
·一将就,省下一百八 ·宜芸馆的印象
·天通苑民间乐队庆国庆 ·管教孩子
·青铜贮贝器——古滇国 ·#9月你好 美丽一夏的荷
·游记十二 ·老年的孤独……
·90后女养老院长穿短裙 ·我们的“烟火”
望京网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