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医疗缴费单》,在《医疗缴费单》空格处填写“13C”;收费标准250.00/人次(医保可报销)。
二、患者交费后,凭《医疗缴费单》在化验室做呼气试验检查。
三、化验室电话通知快递公司取试验药盒。(快递电话:84318692、84319112;地址:北京市
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苑路甲29号;收件人姓名:13C-尿素呼气试验)。
四、检验结果回报化验室,化验室告知医生。
五、检测注意事项:
1、受试者应空腹或禁食2小时以上;
2、吹气管应插入样品管底部,边呼气边徐徐向试管口移动;受试者每次向试管呼气完成后,应随即盖紧管盖。
3、如下因素可能会影响该试验的诊断结果:
⑴ 一个月内使用过抗生素、铋制剂、质子泵抑制剂等Hp敏感药物;
⑵ 一周内的上消化道急性出血可使Hp受抑制,有可能造成假阴性;
⑶ 部分胃切除手术可能造成同位素从胃中快速排空或胃酸缺乏。
4、常温避光保存,小心防压;
5、避免样品管的破碎,并检查封签、标注。
六、“13C”试验的适应症、检验方法、治疗方案等请登录本中心网站“业务培训”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