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男友家,却三次盗窃“准婆婆”的首饰变卖。昨天,这名“准儿媳”李云因涉嫌盗窃罪在东城法院受审。
昨天上午,21岁的李云来到法庭。李云留着爆炸式发型,化妆很浓,指甲都涂着指甲油。李云是北京人,高中毕业后在家待业,经过朋友介绍,她与刘某相识。2006年初,李云住进了男友刘某的家里。刘某与父母住在一起,看到两个人关系融洽,为了帮助两人,刘某的父母帮“小两口”租了一个服装摊位。
去年9月,刘母发现家里的首饰和两名朋友存放在自家的首饰都有丢失。回想最近李云花钱大方,刘母觉得李云有嫌疑。但询问李云,李云矢口否认,并且主动让刘母报警。警方发现,房间抽屉并没有被撬过的痕迹,而且物品码放整齐,后根据刘母提供线索,李云做事有条理,近来花钱大方,警方将李云传唤到案。
李云交代,去年7月,她在打扫卫生时发现“婆婆”房间抽屉内有很多黄金首饰,此后两个月,她先后三次从抽屉内盗窃,所得首饰都拿到东大桥变卖,共获利1.2万元。事发后,部分首饰被起获。
“我当时也没想什么。”休庭后,李云对记者说,盗窃时她没想太多,就是钱不够花,想给自己弄点钱。据悉,事后李云的父母帮助李云赔偿刘家2万元。刘母写信表示,不再追究李云的责任,并希望司法机关“从轻处理,达到教育孩子的目的”。
李云说,此事导致她和男友分手,现在两人已经不联系了。问到对此事的认识,她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现在?……就等着判决吧。”昨天,本案没有宣判。(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