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院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朝阳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中再次荣获优秀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一年来,在医院的各个工作岗位中,涌现出了许多优秀员工。为了鼓励先进,带动全体员工积极向上,倡导和形成弘扬正气、昂扬向上的文化氛围,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开展“先进科室”及“优秀员工”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先进科室评选办法
在本院13个科室(站)中产生3个;以本年度院内绩效考核排名产生,不再另行评选。
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一、范围与名额
1、评选优秀员工10名,由各部门推荐。
2、在本院工作满1年的员工。
3、科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1、工作表现突出,本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优秀。
2、严格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或缺勤。
3、责任感强,关心医院发展,积极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主动解决和处理工作中的困难,其负责的其它管理工作对科室或医院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4、工作态度认真,爱岗敬业,业务能力突出,工作效率高;努力为患者提供满意服务;注重医疗质量与安全,全年无投诉。
5、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在各类培训中考试成绩优秀。
6、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重视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在工作上乐于帮助同事,和睦工作。
7、注意工作环境卫生;有成本意识,注意节约能源。
三、说明事项
1、由各部门推荐申报,申报名额原则上为10人(含10人)以下的部门推荐1人,10人至20人的部门推荐2人,人数计算以部门符合评选条件的实际人数为准。
2、申报材料要按照评审标准要求,有特点、有效果和先进性,具有学习和推广意义,简明概要,数据准确。
3、凡被推荐优秀员工候选人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科室推荐科室负责人填写,并附一份员工书写的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4、在年度工作会上对先进科室及优秀员工进行表彰。
5、申报表、事迹材料务必于2010年1月8日下班前报健康管理科,健康管理科将申报材料提交院领导在院务会上审议。经审议未通过的员工将获得“优秀员工提名奖”。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进行申报推荐,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