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陕西渭南市蒲城县三合乡义龙村新平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爆炸先后造成4间车间、11间工棚完全坍塌,6间车间仓库、10间工棚局部坍塌。起火点达20余处之多,过火面积约1200平方米,事故造成9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渭南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副支队长曹全海、参谋长何永周带领战训科副科长荆继军、参谋刘开元,值班指挥长助理左利涛立即赶赴现场,并同时调集6个中队(现役消防队4个,企事业专职消防队2个),投入警力85人,车辆11台,用水390吨,连续奋战8个多小时,成功处置事故,确保了3间成品仓库、3间药库上千公斤成品花炮、炸药及花炮公司周边居民生活区安全,避免造成更大的次生灾害及损失,将此次爆炸事故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在此次灾害事故处置过程中,全体参战官兵冒着随时再次爆炸和房屋随时倒塌的危险,不畏艰险、不怕牺牲,机智灵活、勇敢顽强、连续作战,历经8个多小时成功抢救人员17人(9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渭南市委书记梁凤民、市长徐新荣,副市长刘新兴、蒲城县县委书记张建军、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高尚、纪委书记高云岗、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智建峰、县安监局局长严建军等领导先后到场参与指挥。接到渭南市委、市政府汇报后,省长袁纯清、副省长吴登昌作出重要批示,省安监局局长姚炬以及省公安厅、省卫生厅有关工作人员连夜赶到现场并到医院看望伤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