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用身边的案例警示人员聚集场所负责人,自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2月9日,新疆喀什市大队针对2月4日恒元大酒店发生的火灾事故,召开通报会,并就春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具体部署。
当天的会议通报了“2.4”恒元大酒店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分析了致使火灾发生的成因、经验教训。2010年2月4日6时40左右恒元大酒店628房间发生火灾,在发现火灾后,酒店员工立即组织对酒店的旅客进行疏散,6时46分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立即出动警力处置;7时02分消防中队在得到火灾报警后,火速出动7车30人赶赴火灾现场,并迅速将大火扑灭,所幸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后经调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25.6平方米,并初步认定火灾原因是当晚停电,628房间没有熄灭照明用的蜡烛引燃周围可燃物成灾。造成此次火灾的原因是,一、酒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喀什市消防大队曾多次到恒元大酒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自2007年起先后对该酒店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并因酒店未及时整改隐患问题的消防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次,但未引起该单位的高度重视,对消防大队三令五申的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当成耳旁风。二、安全用火用电制度不落实。火灾当晚停电后,酒店采取在楼梯和走道内点放蜡烛照明,同时又没有安排专人对蜡烛的使用情况进行看管,也没有向顾客提出禁止使用蜡烛的要求。三、巡查制度不落实。酒店没有落实巡查制度,和根据要求在节假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没有及时发现火灾,造成火灾的蔓延扩大。四、员工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员工责任意识淡薄,安全意识弱化,当发现人告知总台酒店发生火灾时,酒店值班人员还认为是在开玩笑,可谓麻木不仁。
会议还对春节、“两会”期间各重点单位、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严格遵守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三是各单位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随时能正常运转;四是各人员聚集场所要确保安全出口畅通;五是开展一次专题教育,重点教授应急疏散及灭火措施;六是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疏散演练和初期火灾扑救演练。
来自全市各人员聚集场所的负责人、市区派出所的消防专干及喀什市电视台、报社的记者近150人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