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 为了促销,东大桥路口的一家饭馆在职工班车上贴上了横幅广告。住在附近的李女士说,流动广告见过不少,但字这么大的还真少见,实在是一种视觉暴力。昨天,城管部门表示对于流动广告,目前没有管理的方法。
这家饭馆在东大桥路口北侧,以经营东北菜为主,名叫“大食客酱骨头炖菜馆”。挂有广告的中巴车停在饭馆门口的人行道上,其牌照开头为“黑A”。车身两侧贴着横幅,上面写着“酱骨头炖菜馆”六个大字,每个字“体积”很大,基本占满一扇车窗,下面的小字还有各家分店的联系方式。车后窗还有手写的招聘服务员的告示。记者以顾客的身份来到这家餐馆,一位服务员介绍说,饭馆是2006年7月开业的,“挂广告的车是我们的职工班车,从开业那会儿就有了”。据他介绍,当时是看上班车的流动性,不过由于餐馆工作人员上班早、下班晚,所以路上人流量大的时候,车都会停在这里。
当记者询问在车身上挂广告,他们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时候,他表示,从开业时就挂,“已经好几个月了,从来没有人管过”。
记者咨询了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目前北京对于流动广告还没有专门的管理办法。如果车辆是在路上行驶时携带流动广告的话,是不违反规定的,“如果这辆车长期停在这里的话,城管人员只能劝说车主把车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