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处理列入立法计划
2007-03-15 10:46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14日从卫生部了解到,精神卫生法、医疗事故处理法、中医药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初级卫生保健法等5件法律已列入《卫生部2007年卫生立法计划》。

  此外,卫生部2007年卫生立法计划还包括6件行政法规和30件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分别为护士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营养改善条例、放射损伤防治条例。

  部门规章包括:卫生部非法人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业务主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管理办法,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修订),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修订),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修订),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等。

 论坛精选
·无所谓 ·财税代理,1200年
·初夏的美丽 ·逆光下的鼠尾草
·周一偶遇金龙巡游 ·北小河两岸的睡莲醒了
·[烟花]专业解决全北京 ·本来就是几千的播放量
·希望用得上 ·今晚的月亮是上弦月
·签到 ·80女交友征婚
·要求某个事情顺利,准 ·苋菜馅贴饽饽,香
·看看这是哪里,是不是 ·可可浸长安,一口越千
·好好吃饭……晚饭 ·【法会小故事】学生的
·随缘即是无为 2024年1 ·白话佛法(广播讲座)
望京网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