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代表委员建议:
生子应补遗传病等专项检查 据新华社电 万龙君、娘毛先等代表和部分政协委员认为,有必要采取多项措施,大幅度提高婚检率。
首先,要逐步实现由政府公共财政支付婚检基本项目费用。
其次,要加快法律法规的修改与完善,以法律形式强化婚前医检这道防线。
第三要婚姻登记、疾控和计生机构密切配合,在相应法规尚未完善前通过联网管理做有益的堵漏补救工作。对不愿参加婚前检查者,可不影响结婚登记,但要将其在婚姻登记处记录的有关材料转交疾控和计生机构,在其婚后申请生育指标时必须补上遗传性疾病和传染病专项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准予办理生育指标。
第四要加强婚检机构软硬件建设,完善婚检服务项目。对以前的婚检方式和内容进行调整,取消常规体检项目,只对传染性及遗传性疾病进行检查并规定必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