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中心召开医保小组工作例会,主管主任和小组成员参加。
会上,分析了近期我中心医保费用被拒付的原因,并根据我中心制订的《关于个人承担医保拒付费用的暂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开出《医保费用个人缴费通知单》,并要求按规定于一周内将费用交至财务室。
其次,主管主任针对朝阳医保6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的实名制就医专项检查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实名制就医,规范医疗行为。在收费室和诊室明显的位置摆放警示牌,对“行动不便”参保人员的就医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随着医保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耐心做好患者的解释工作,避免医患纠纷,减少拒付费用的发生,更好的规范医疗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