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连续召开“2012年医保费用总量控制”专项会议
近日,我中心连续三次召开了关于《2012年医保基金总量控制》的专项会议,通报了朝阳医保《2012年医保基金总量控制指标》,并对我中心和各站《2011年医保基金支出情况》归纳分析,制定了中心每月医保费用控制目标值。
会议要求,在保证医疗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将医保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主管主任提出“总量控制、动态观察、先紧后松”的原则,并要求:
1、重点加强“代开药人员”的身份查验、登记,以及输液、诊疗等项目的实名制就医管理。
2、严格按照2012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朝阳区补充服务协议》的要求,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因病施治。
3、加强医保医师专项培训,宣传医保政策法规,人人重视、人人参与。
4、做好医保数据监控,定期通报,动态管理。
自4月1日起,新签署的《医保协议》及《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开始生效,我中心医保工作的重点是费用总量控制和次均费用控制,结合朝阳医保反馈数据,及时调整管理措施和管理力度。

3月22日 专项会议 3月28日 专项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