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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应用一种药物疗效不佳时,就需要选择其他的药物进行合理的配伍。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配伍都是合理的,有些配伍使药物的治疗作用减弱,导致治疗失败;有些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强,引起严重不良反应;还有些配伍使治疗作用过度增强,超出了机体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乃至危害病人等。这些配伍均属于配伍禁忌:
1.四环素类避免与抗酸药、钙盐、铁盐及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药物配伍,以防发生络合反应,阻滞四环素类的吸收。牛奶也有类似的作用。
2.阿司匹林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可能使胃肠道出血加剧,应禁止配伍;与布洛芬等非甾体抗炎药合用使后者的浓度明显降低,也不宜合用;与碱性药配伍,可促进本品的排泄而降低疗效,不宜合用。
3.在应用强心甙期间,忌用钙注射液、肾上腺素、麻黄碱及其类似药物。因这些药物可增加其毒性。此外,利血平可增加其对心脏的毒性,也应警惕。由于这类药物脂溶性高,主要在肝脏代谢,故在和肝酶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
4.像去甲肾上腺素这类以强碱弱酸盐形式应用的药物,避免和碱性药物配伍,否则,会产生沉淀。
5.西咪替丁不宜与抗酸剂、甲氧氯普胺合用,如必须合用,应间隔1小时。此外,也不宜与茶碱、苯二氮卓类安定药、地高辛、奎尼丁、咖啡因、华法林类抗凝药、卡托普利及氨基糖苷类药物配伍。
6.铁剂不宜与含钙、磷酸盐类、鞣酸的药物及抗酸剂和浓茶合用,否则,可形成沉淀,影响其吸收;与四环素类合用,可相互影响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