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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院员工“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的通知
2012-08-27 10:45 来源: 望京网
各科室、各卫生站:
    根据朝阳区医疗保险中心的具体要求,现就我院员工“门诊医疗费用手工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自2012年1月1日至8月31日,使用“医保手册”或“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发生的医保费用,且达到医保门诊起伏线1800元以上的员工。
    二、申报材料:
    原始收据、底方、“医保手册”或“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
    三、报销流程:
     1、以科室为单位在9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办公室;
     2、由办公室将“手工报销材料”上报医保中心统一报销,非院内报销。
    请员工相互转告,如上交迟误造成结算延误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办公室。
    感谢员工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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