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
滴丸:以少量温开水送服,亦可含于舌下;保存中不宜受热;仔细看好服法,剂量不能过大。
泡腾片:以100-150ml凉(温)水浸泡,待完全溶解或气泡消失后饮用;不让幼儿自行饮用;严禁直接服用或口含;药液有不溶物、沉淀、絮状物时不宜服用。
舌下片:迅速给药,放于舌下,含5分钟,不要咀嚼或吞咽;含30分钟内不宜吃东西或饮水。
含漱剂:成分多为消毒防腐剂,不宜吞咽;含漱后不宜马上进食或饮水;幼儿、恶心、呕吐者不宜用。
滴眼剂:阿托品、毒扁豆碱、毛果芸香碱等有毒性,滴后应压迫泪囊区2-3分钟,以免流入鼻腔吸收中毒;不宜多次打开使用,如药液出现混浊或变色,切勿使用。
滴耳剂:耳聋或耳道不通时切勿使用;连续用药3日,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
滴鼻剂:频繁或长期使用会引起鼻塞;连续用药3日,症状未缓解,应咨询医师。
栓剂:夏季栓剂变软,用前可带外包装置于冰箱中,待其变硬;宜睡前应用,应用直肠栓前应先排便。
透皮贴剂:勿帖敷破损、溃烂渗出于红肿皮肤、褶皱处、四肢下端或紧身衣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