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4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驾驶人考试的内容将面临重大调整,新的考试内容究竟有哪些?难度究竟大不大?今天(27日),广州市交管部门对新《规定》中的驾驶员考试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变化一:理论考试增加多项内容
与2004年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比,理论考试内容改革是新《规定》中的一个大亮点。理论考试增加了以下内容: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等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新《规定》还首次将文明驾驶知识列为考试范畴。
变化二:“九选六”与桩考合并
目前,驾驶人考试的顺序为:科目一(理论考试)、科目二(桩考)、科目三(路考),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这次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将原属科目三考试范畴的“九选六”与桩考合并为科目二,改为“十选四”。
另外,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准驾车型必考项目为六项,其中大型客车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其他考试项目为随机抽取。而小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为四项,其中小汽车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起步和侧方停车。
变化三:实际驾驶考试难度增加
科目三考试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记者注意到,尽管科目二、科目三考试采取的是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新的考试项目明显更注重实际驾驶,使学习驾驶人获得更多的路面驾驶经验,以避免很多“新手”拿到驾照后不敢开车。
变化四:增加多项夜间考试内容
根据新《规定》,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学员要进行夜间以及低能见度考试。申请其他准驾车型(如小汽车)的将按不低于总人数20%的比例确定部分学员进行夜间以及低能见度考试。夜间以及低能见度考试主要内容有夜间会车、路口转弯、超车、通过急弯、坡路、超车等情况以及低能见度情况下能否正确使用灯光。
变化五:交通违法记分分值加大
新《规定》分别对原记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的情形进行了修改:
一是调整记12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原71号令规定的7项调整为4项。增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情形,调整“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情形的记分,由记6分提高到12分。
二是调整记6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原71号令规定的7项调整为12项。增加“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情形;调整“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记分分值,由记2分提高为6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由记3分提高到6分等。
此外,还对一次记3分、2分和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