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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门槛后申报中介不足20家
2007-04-03 09:16 来源: 新京报
  从昨日起,只要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熟悉房屋交易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信用档案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以及各交易保证机构都可以到市建委申请设立“专用账户”办理备案。

  按规定,4月15日之后,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在从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业务之前,应向市建委备案,领取《设立“专用账户”保证机构备案证明》。备案工作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具体承办,开设“专用账户”,同时将100万元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内,并与中介协会签订《存量房交易保证金托管协议》。

  昨天是申请备案的第一天,但记者在现场看到,近一个小时里,只有1家名为北京顺益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中介前来申请备案,截至记者发稿时,来自市建委的消息称,前来申请备案的经纪公司不足20家。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100万元保证金无疑是个硬门槛,对一些中小地产经纪公司来说,100万元保证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注册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再交100万元的保证金,这两个一百万让许多中小公司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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