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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游网上请私导权益难保障
2007-04-06 09:10 来源: 法制晚报
 “提供私人导游每日50元……”随着春天郊游热潮将至,网上涌现了许多私人导游揽客的帖子。记者调查发现,网上雇用私人导游得到服务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

  游客

  不满时无处维权

  通过网络找到私人导游的邱小姐,在交了50元费用后,被私导带到了水关长城,“开始说是八达岭长城,路上还一个劲儿地叫我买东西。”邱小姐说,事后她才知道这个私导根本没有导游证。

  不过,因为她是从非正规的网络渠道找的私导,他们之间也没签订任何服务协议,尽管对私导提供的服务非常不满,她也无处维权。

  记者咨询北京市旅游局服务热线了解到,游客应避免通过网络等渠道雇用私人导游,应通过正规旅行社寻求服务,并签订相关服务合同,否则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依该条例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才具备导游从业资格。

  记者随后调查发现,网上发帖的私人导游存在几种情形:有提供私人导游服务的旅游公司,还有具有导游资质的个体导游,以及无证“黑导游”。只有第一类受旅游公司委派的导游才能提供私人导游服务;另两类导游按规定都不能提供私人导游服务。

  旅行社

  正规旅行社 提供私导服务

  据了解,很多游客并不知道旅行社能够提供私人导游服务,所以才选择到网上去找“黑导”。其实,个人游客是可以要求旅行社提供私人导游服务的,“不过,从旅行社目前的业务经验来看,个人游客要求提供私导服务的情况并不多。现在大多是我们和带外国游客来京的入境社共签合作协议 。”众信国旅市场部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同时,旅行社提供私人导游服务,会事先签订服务合同。然而,网上私导根本不会跟游客签任何协议,这样一来游客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律师

  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将被吊销导游证

  “游客在雇用私人导游时应该要求和对方签订正规合同,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障。”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今天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介绍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证进行导游活动者,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未通过旅行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可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相关链接

  私导收费 50至800元不等

  据了解,普通话私人导游收费在每天50元至100元之间,外语导游起价为200元,根据服务水平和语种差异价格有所不同。

  英语、法语等大语种导游日收费300元上下,阿拉伯语等小语种日收费标准为600元至800元。随旅游淡、旺季不同,收费还会有所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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