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住宅禁商政策不变 已登记商户可通过年检
2007-04-11 09:03 来源: 京华时报
   昨天,针对《物权法》发布后,出现的“住宅禁商有望解禁”传言,市工商局表示本市将继续执行“住宅禁商”政策。

  今年3月出台的《物权法》草案第77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首先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如果满足了相应条件改变住所用途,就可以经商。市工商局就此解释,当业主满足了以上条件,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时,实质上是对规划用地的性质进行了调整,所以业主需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将房屋的性质从“住宅”变更为“商用”。只要住所用途改为“商用”,就可以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性质没改前,工商部门仍执行“住宅禁商”原则。对此前已经在民宅内登记的商户,工商部门则表示,只要经营地址不变更,就可以通过年检。

 论坛精选
·#五月天 ·签到
·超级待遇!朋友来了有 ·顶云带露,万花竞秀:
·无所谓 ·财税代理,1200年
·初夏的美丽 ·逆光下的鼠尾草
·周一偶遇金龙巡游 ·北小河两岸的睡莲醒了
·[烟花]专业解决全北京 ·本来就是几千的播放量
·希望用得上 ·今晚的月亮是上弦月
·签到 ·80女交友征婚
·要求某个事情顺利,准 ·苋菜馅贴饽饽,香
·看看这是哪里,是不是 ·可可浸长安,一口越千
望京网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