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一直致力“构建和谐社会”。但是,房价的快速上涨,让普通百姓的购房成为生活中的一大难题,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问题尤为突出,政府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工作中难逃其责。其实,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一直都是人们关心的焦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是中国住房问题中的结症,比例少、普及率低等问题让中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一直属于名存实无的状态。在两会上,曾有代表提出为了稳定房价,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应占到60%,也有人说应达到70%~80%。那么,经济适用房究竟建多少才算合理呢?
经济适用房存在的意义及作用 我国1998年实行房改停止了福利分房后,就开始实行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三种住房供应方式来分别对应高、中、低收入的人群。而经济适用房作为政府提供的保障体系的一方面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福利房,是将利润控制在3%左右的微利商品房,除减免了土地出让金和50%的报建税费之外其余都按市场行为运作。
经济适用房作为我国住房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为了满足一些具有一定购房能力的工薪阶层。它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在使一些中低收入家庭置业过程中,经济适用房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的。并且,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在住房市场中的重要一环,是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在我国住房市场刚刚起步的此时,如果没有经济适用房这个中间层次,把所有购房者和城市居民都推向商品住宅市场,或者让其进入廉租房体系,肯定是不现实的。
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 如果说经济适用房的作用如此利好,那为什么一直以来却未能大力发展起来呢?而且还经常能看到一些关于经济适用房的负面报道。这是因为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利润迅速的膨涨,导致了这种微利房的停滞。而一些地方政府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的审查和监督不够严格,出现了在交易环节上的不公平,导致应该享受福利的人群不能买上经济适用房。
所以,在发展和完善经济适用房的同时,应该建立一套合理、透明的轮候、申请、审批到跟踪管理的监控机制。对于高价倒卖房号、富人买经济适用房等一系列违法违规的行为严格监督,一经发现,应及时取消购房资格,并处于经济上的惩罚。只有制度的完善,才会有行为上的快速发展,才能让应该享受此种福利的人群按时、按质量的享受到政府的关怀。如此才能让经济适用房政策真正的落到实处,
八成经济适用房合理吗? 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的住房市场过程中,经济适用房是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的。但是,经济适用房也有着其无法弥补的弊端。比如:由于目前经济适用房缺乏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做后盾,一些政府人员和高收入人群通过关系取得了购买资格,进行自住甚至用于投资。如此一来,不但没有给大量需要住房的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而且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浪费,并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对于稳定房价也会起到一些不利的影响。
所以,经济适用房在住房市场中的比例不宜过大。一方面,经济适用房的分配不公会引起社会的不和谐,廉租房则可避免这一问题;另一方面,社会中的低收入人群比例更大,就算是经济适用房相对便宜,一些工薪阶层依然不能支付的起;还有,目前的条件也不允许经济适用房的大量建造。
总之,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微利的商品房是应该大力发展的。但是大量占有国家土地将会造成当地政府的财政锐减,开发商没有利润可求时也会相继退出房地产市场,这样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不利。所以,经济适用房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既不影响商品房的发展,又能解决部分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