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在京考得驾照 今年4月申请增驾二轮摩托 但被以是“外地人”为由拒绝———
有机动车驾驶证的石家庄人赵先生,在京申请增驾摩托车遭到车管所拒绝,遂以“受到歧视”为由将北京市交管局告上法院,要求尽快受理他的增驾申请。记者今天上午获悉,西城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赵先生的户籍所在地为石家庄市,2003年,赵先生通过在北京公交驾校学习,后来顺利通过交管部门的考试,依法获得了驾驶员资格,准驾机动车类别为“小型汽车”。
据赵先生说,4月2日,他希望获得“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资格,于是向驾驶员档案所在地市交管局车管所京南分所提出申请,要求增驾。
但是该所工作人员在看了他的驾驶证后,告诉他“不受理外地人在北京的二轮摩托车的增驾申请”。
“为什么北京户籍的驾驶员就能随意增驾摩托车,而我就不行呢?”赵先生说,这让他觉得自己受到歧视,他认为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异地增驾摩托车”的禁止性规定,所以被告应当接受他“增驾”的申请。
追访 拒绝理由确实有相关规定
今天上午,记者拨打122咨询得知,市交管局《申请增加准驾车型驾驶证》第5条规定,在本市暂住的人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在该规定中并没有包括“普通二轮摩托车”。
记者今天还与市交管局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其表示并不知道被起诉一事。
他表示,将与相关部门联系后再正式给记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