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话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常务副检察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张耕指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商品房价格虚高、市政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严重的商业贿赂犯罪。
另类看点
以事立案值得尝试
建设领域是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发领域,由于这个领域很容易形成官员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链条,他们之间相互利用、秘密交易,其犯罪行为很难为外人发现和掌握。
在这样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如果仍然坚持传统的以人立案的办案模式,那就会放纵犯罪,养痈遗患。反之,如果探索和采用以事立案的模式,把房价虚高当成“举报信”,则既容易发现办案线索,也可以减少办案阻力。 李克杰
都是“五证”闹的
制度缺陷是房地产价格虚高的诱因之一。开发商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需要办齐“五证”。办“五证”得盖许多个公章,涉及规划、国土、建设、工商、税务、交通、环保、消防、园林、人防、抗震、地勘等诸多部门。每盖一个公章,就提供了一个腐败的机会,腐败的群狼围食着房地产“食物链”,房价岂有不虚高之理?胡芳
别把自己栽进去
事实证明,房价虚高等现象背后隐藏着严重的商业贿赂犯罪,检察机关作为查处腐败犯罪的专门机关,当然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但是,房价的虚高问题还须“综合治理”,比如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其中也包括对检察机关查处商业贿赂过程的监督。
我担心,如果把希望全都寄托在检察机关身上,天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金宝“栽倒”在房地产上的一幕就会重演。王威
检察院让我有点晕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一般来说,商业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但是在相关报道里,检察机关说:“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与企业经营者相互勾结、权钱交易,索取、收受商业贿赂……”这就让人看不懂了,国家工作人员搞权钱交易明明是收受贿赂,怎么能说是收受商业贿赂呢?
针对经营者的商业受贿罪和针对官员的受贿罪在量刑上是完全不同的,所以追究这个问题可不仅仅是在咬文嚼字。三胖
楼市发烧 会诊一下
一个人得了久治不愈的顽疾,可能是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或者任何一个方面出了毛病,也可能是所有的器官都出了毛病,所以需要各科大夫会诊一下。
如果说价格虚高的楼市是患者,那咱们普通老百姓就是缺乏专业知识的患者家属——哪个科的大夫来治不重要,关键是给治好了。
要是哪个科的大夫都不灵,咱们是“等死”还是“转院”?图/慧卿 文/笨笨
业内声音
权钱交易不是根本因素
王述
(中大恒基不动产营销总经理)
商品房的价格是受到市场供需调节的,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供需平衡点决定行业平均价格,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品的价格是由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因素决定的。虽然在市场竞争环境下,肯定会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出现,例如存在权钱交易、收受商业贿赂等现象,但这些东西不是房价持续上涨的最根本因素,影响价格的最根本因素还是供需矛盾。
土地是房地产行业产业链的重要一环,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获得优质、低价的土地才能在销售环节赢取最大收益。而土地市场是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每年的供地计划分批次通过固定的程序即“招拍挂”来推向市场的。在土地进入市场后,便被导入市场经济轨迹,经过开发建设成为商品房销售给购房人。在这个过程中,销售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